1937年11月,淞沪会战结束后,日军分三路向南京进逼,企图占领南京,迫使中国政府投降;12月7日,日军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亲自起草《攻占南京城要领》,要求部队入城扫荡;随后,日本朝香宫鸠彦亲王签署密令,要求“杀掉全部俘虏”;12月13日,日本侵略者占领南京,在日本华中派遣军司令松井石根和第六师团师团长谷寿夫指挥下,日军使用集体枪杀、活埋、刀劈、火烧等惨绝人寰的手段,杀害中国军民。并在之后的六周内,屠杀、奸淫、掠夺、焚烧和破坏并举,对南京造成空前劫难。战后,中国国民政府对南京大屠杀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其中,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经调查判定,日军集体屠杀有28案,屠杀人数19万余人,零散屠杀有858案,死亡人数15万余人,总计死亡人数达30多万。 抗战胜利后,松井石根被判处绞刑,谷寿夫被处以死刑。
南京大屠杀是侵华日军公然违反国际条约和人类基本道德准则的罪恶行径,是日军在侵华战争期间无数暴行中最突出、最有代表性的一例。其暴行被《纽约时报》《中央日报》《新华日报》等中外媒体广泛揭露。014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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